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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医保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日照市医保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市医疗保障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患者能得到及时救治,特告知如下:

一、对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有限制使用条件的取消限制。对临床需要的暂未纳入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按诊疗方案药品和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二、对于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

三、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取消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报销取消个人先自付10%的规定。

四、调整自行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疫情结束,通过“日照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其他疾病患者,与转诊转院执行相同的医疗费报销政策。

五、推行普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用人单位和个人请通过“日照市医疗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58.59.43.52:9002/hso/logonDialog_zwfw.jsp)、“日照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58.59.43.37:9001/hsp/logonDialog_zwfw.jsp),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基数申报、信息修改等业务,因防控疫情需要,单位和个人不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再缴费,视同正常缴费,以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六、开设“预约直办”服务,单位、个人可提前预约紧急业务,预约电话为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详见附件),由市县(区)医疗保障局调剂人员直接办理。

七、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防治肺炎疫情需要的口罩、酒精等医用耗材,保障疫情防治。对防治肺炎疫情所需医用耗材货源充足但不是医保定点的药品经营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先纳入后规范”,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先予安装POS机具,后期再完善评估程序,方便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单位和群众遇到任何医疗保障业务办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可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全市医保工作者将尽职尽责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需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自觉落实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最后祝全市人民健康平安!

附件:市县(区)“预约直办”联系电话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市县(区)“预约直办”联系电话



市  直:7670700


东港区:7917700


岚山区:2615506


莒  县:6221006


五莲县:7986151


开发区:8352710


山海天:831636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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